FTTS-FA-018 異味去除(消臭)紡織品(Deodorized Textiles)
1.適用範圍
本 標 準 適 用 於 所 有 異 味 去 除 紡 織 品 之 檢 知 管 試 驗 法 , 主 要 測 試 異 味 物質 為氨
(Ammonia)、醋 酸 ( Acetic acid)、甲 硫 醇 ( Methyl mercaptan) 和 硫 化 氫 (Hydrogen sulfide)。
備 考:若 異 味 去 除 加 工 劑 有 安 全 性 考 量,申 請 者 必 須 檢 附 加 工 劑 之 皮 膚 刺 激 性 ( PII 值 ( 1 )
< 2)或 過 敏 性 ( 無 過 敏 反 應 )之 動 物 實 驗 報 告 和 產 品 中 添 加 物 之 急 性 經 口 毒 性
LD50 ( 老 鼠 在 大 於 1000 mg/kg 的 劑 量 下 , 半 數 致 死 量 )之 認 證 實 驗 室 報 告 正 本 。
註 ( 1 ) 初 期 刺 激 指 數 (primary irritation index)。
2.品質
表 1 異味去除性能(檢知管法)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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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味去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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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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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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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硫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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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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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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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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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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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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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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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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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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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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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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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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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硫化氫為特殊需求,一般情形下不須測試,若廠商有特別要求時,再於報告中加註。
3.試驗方法
3.1 測試環境應保持在(20±2) ℃,相對濕度的為 (65±4) %,試樣狀態調節至少 24 小時。
3.2 檢知管法
3.2.1 準備 6 個 5L 氣體採樣袋。
3.2.2 含有試樣的測試組。
(1)試樣放置步驟:
(a)準備試樣 3 個,其重量為(1.0±0.1) g 或取面積為 10cm ×10 cm
(b)分別將試樣放於體採樣袋中,1 個袋子放入 1 個試樣且盡量攤開試樣。
(c)將試樣置於氣體採樣袋,使用熱封機或密封膠帶將其密封。避免試樣捲曲和皺褶。
(2)使用真空幫浦盡量讓袋子抽成真空。(試樣置袋口附近較易抽真空)
(3)使用空氣幫浦注入 3 L 測試氣體(利用氮體稀釋達到指定的初始濃度,並利用適當的檢知管, 重複測試兩次, 兩者差異應在±5%以內)進入氣體採樣袋。
(4)讓氣體採樣袋在靜止狀態 2 小時。
(5)用 100 mL 注射器從三個氣體採樣袋吸取 100 mL 測試氣體。
(6)抽取測試氣體通過檢知管;並讀取變色反應值。此值表示異味與試樣在接觸時間後異味的殘 餘濃度。
(7)計算 3 個含有試樣(測試組)氣體採樣袋中氣體濃度數據的平均值,表示為 A。
3.2.3 對照組
(1)不含試樣,重複(3)至(7)步驟。
(2)計算這 3 個不含試樣(對照組)氣體採樣袋中氣體濃度數據的平均值,表示為 B。
3.2.4 將不含試樣(對照組)殘留濃度及含有試樣(測試組)殘留濃度之平均值代入以下公式計算
ORR(%)= (B-A)/B×100
式中
ORR(Odor reduction rate):異味去除率(%);
B:對照組的氣體濃度平均值(ppm);
A:試樣測試組的氣體濃度的平均值(ppm)。
表 2 檢知管測試方法
氣體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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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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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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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硫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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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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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濃度 (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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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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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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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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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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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知管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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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La (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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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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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U(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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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LT(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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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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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g 或 10 cm×10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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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樣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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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度 (20±2) ℃、相對濕度 (65± 5) %RH 狀態調節 24 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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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樣個數(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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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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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子公升數(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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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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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體填充量(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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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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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釋用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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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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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時間(小時)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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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硫化氫為特殊需求,一般情形下不須測試,若廠商有特別要求時,再於報告中加註。
3.3 耐用性測試法:若檢測水洗後之異味去除性能,可依 CNS 15140 [紡織品試驗之家庭洗滌及
乾燥程序]第 2.1.2 節 6B 法進行洗滌。
4.報告
4.1 註明個別氣味之濃度、平均值與異味去除率。異味去除率以百分比表示之,平均值至整數位。
4.2 樣品種類、來源及名稱。
4.3 與本方法相異處。
5.引用標準
5.1 CNS 15140 L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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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試驗之家庭洗滌及乾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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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17299I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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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iles —Determination of deodorant property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 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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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ISO 17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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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iles --Determination of deodorant property
Part 2: Detector tube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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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則
本標準經驗證規範制定執行小組召集人審核,呈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核准後發行,修訂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