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TS-FA-017 含炭填充材消臭性紡織品(Deodorization for Charcoal Contained Filler Textiles)
2.1含炭填充纖維紡織品:係指運用含有炭成分合成纖維作為填充材之產品,包括寢具類之棉被、枕頭及舖棉床罩組件等,以及服飾類之舖棉衣著褲裝等。 2.2消臭性(Deodorization):纖維與定量氨氣成分接觸後,可使氨氣量減少之特性。
本規範適用於含炭填充材之紡織品,並以氨氣消臭性為訴求者。
2.1含炭填充纖維紡織品:係指運用含有炭成分合成纖維作為填充材之產品,包括寢具類之棉被、枕頭及舖棉床罩組件等,以及服飾類之舖棉衣著褲裝等。 2.2消臭性(Deodorization):纖維與定量氨氣成分接觸後,可使氨氣量減少之特性。
3.1含炭分析:須檢出含有碳元素之含炭填充纖維,依照FTTS-FA-016第3.1節。 3.2消臭性能:檢測試樣經2小時或 24小時後之消臭率。
將試樣置於標準空調環境中,在(20±2) ℃、(65±2) %RH的環境下放置24小時以上。
5.1含炭分析:依照FTTS-FA-016第4.1節進行分析 5.2消臭性能(檢知管法): 5.2.1取3個試樣,其重量為(1.0±0.1) g。 5.2.2試樣在(105±2) ℃烘箱中絕乾2小時後,再置於(20±2) ℃、(65±2) %RH進行狀態調節24小時。 5.2.3將5L集氣袋(Tedlar)剪一缺角,將試樣置入後,再用熱封機將其封口;同時另準備1個5L集氣袋不放試樣,為空白試樣。 5.2.4將裝有試樣的集氣袋及空白集氣袋,從靠近試樣的出口,將袋子抽真空。 5.2.5氨氣濃度調製:利用氮氣稀釋氨氣達到100 ppm的初始濃度。 5.2.6利用檢知管確認初始濃度,重複測試兩次,相互差異應±5 %以內。 5.2.7利用流量計將調製好濃度之氣體分裝至含有試樣的集氣袋及空白集氣袋達3 L的氣體量。充氣時,便開始計時。 5.2.8經測試時間後,再採檢知管進行空白試樣及試樣殘留濃度之量測,分別記錄空白試樣殘留濃度及3個試樣殘留濃度個別值,並將其平均取整數。 5.2.9將空白試樣殘留濃度及試樣殘留濃度之平均值代入以下公式計算: ?消臭率(%)= (空白試樣殘留濃度-試樣殘留濃度)/空白試樣殘留濃度×100
表1 檢知管測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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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體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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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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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濃度(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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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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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知管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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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La (2.5-200 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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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樣重量(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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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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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樣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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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下絕乾2小時, (20±2) ℃、(65±2) %RH狀態調節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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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樣個數(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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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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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子公升數(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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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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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體填充量(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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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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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釋用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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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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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時間(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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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或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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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產品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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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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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時間(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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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氣之消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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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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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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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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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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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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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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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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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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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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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纖維評價技術協議會(JT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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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臭加工纖維製品認證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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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TS-FA-016 |
保暖性含炭填充纖維紡織品驗證規範 |
本標準經驗證規範制定執行小組召集人審核,呈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核准後發行,修訂時亦同。 |